[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中心讯] 为切实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,加强和规范培训工作,根据《安全生产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近期,国防科工委将分别制定颁布军工、民爆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部门规章,要求军工、民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,分管安全、生产、技术等相关负责人,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即必须在接受安全培训,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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